网民因不满他人造谣,反击侮辱对方被行政处罚

新闻作者:小编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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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净化网络环境,有效打击网络暴力行为,根据公安部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微山县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暴力乱象行为,近日,网安大队在打击网络暴力专项行动中,发现有网民通过微信群谩骂、侮辱他人。

2024年5月23日,马某某因他人曾经对自家小吃店和家人造谣,导致自己孩子离婚,心生怨恨,于是通过微信群侮辱、谩骂受害人。马某某的行为侵犯了受害人的名誉,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微山县公安局已依法对马某某行政处罚。

微山公安提醒您: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利用互联网发布不实信息,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谩骂、侮辱、诽谤他人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广大网民要自觉约束和规范自身网络行为,文明规范上网,理智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