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聚会发生矛盾网上辱骂他人,被行政处罚

为切实净化网络环境,有效打击网络暴力行为,根据公安部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微山县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暴力乱象行为,近日,网安大队在打击网络暴力专项行动中,发现有网民通过微信群谩骂、侮辱他人。
2024年7月12日,张某某在与朋友聚会吃饭时,因谈论他人工作问题发生意见冲突,埋下矛盾。饭后,张某某通过微信群发布多条侮辱、谩骂受害人的信息,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扰乱了正常的网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微山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张某某行政罚款。
微山公安提醒您: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利用互联网发布不实信息,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谩骂、侮辱、诽谤他人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广大网民要自觉约束和规范自身网络行为,文明规范上网,理智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