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不和辱骂他人,被处罚

为切实净化网络环境,有效打击网络暴力行为,根据公安部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微山县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暴力乱象行为,近日,网安大队在打击网络暴力专项行动中,发现有网民通过微信群谩骂、侮辱他人。
2024年7月12日,安某在与朋友聊天时,得知和其关系不和的朋友曾经在背地里说坏话,安某心中产生不满,通过微信群辱骂他人,扰乱了正常的网络秩序,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微山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安某行政处罚。
微山公安提醒您: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利用互联网发布不实信息,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谩骂、侮辱、诽谤他人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广大网民要自觉约束和规范自身网络行为,文明规范上网,理智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