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工作辱骂他人,被行政处罚

为切实净化网络环境,有效打击网络暴力行为,根据公安部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微山县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暴力乱象行为,近日,网安大队在打击网络暴力专项行动中,发现有网民通过微信群谩骂、侮辱他人。
2024年6月,赵某某所在村庄面临拆迁,因不满拆迁人员的工作,赵某某通过微信群发布多条辱骂他人的信息。该行为侵犯了受害人的名誉,扰乱了正常的网络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微山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赵某某行政拘留。
微山公安提醒您: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利用互联网发布不实信息,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谩骂、侮辱、诽谤他人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广大网民要自觉约束和规范自身网络行为,文明规范上网,理智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