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人因琐事辱骂、殴打他人被处罚

为切实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暴力乱象,近日,微山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打击网络暴力专项行动中,发现有网民通过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侮辱、谩骂他人信息。
2024年6月,张某某因生活琐事与他人发生矛盾,二人通过电话争吵之后,张某某通过微信群侮辱、谩骂受害人,并纠集多人殴打受害人。张某某的行为侵犯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微山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张某某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利用互联网发布不实信息,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谩骂、侮辱、诽谤他人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广大网民要自觉约束和规范自身网络行为,文明规范上网,理智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