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为发泄情绪辱骂他人,被行政处罚

为切实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暴力乱象,近日,微山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打击网络暴力专项行动中,发现有网民通过网络发布侮辱、谩骂他人信息。
近日,受害人报案称,有人通过网络辱骂自己。经查,王某某因怀疑妻子与他人关系不正常,为发泄情绪,2024年3月通过微信群发送多条辱骂、侮辱他人的信息。该信息侵害了受害人的名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微山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利用互联网发布不实信息,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谩骂、侮辱、诽谤他人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广大网民要自觉约束和规范自身网络行为,文明规范上网,理智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