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因对方不还钱辱骂对方,被处罚

新闻作者:小编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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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暴力乱象,近日,微山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打击网络暴力专项行动中,发现有网民通过网络发布谩骂、侮辱他人信息。

2024年9月16日,网民刘某因受害人到期并经多次催款后仍然未归还欠款,心生不满,酒后通过微信群和某短视频平台发送多条包含受害人照片和身份信息的侮辱、谩骂信息。刘某的行为侵害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微山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刘某行政罚款。

公安机关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络虽然虚拟但法律没有真空。作为网民应依法依规上网,文明理性发声,不造谣生事,不随意攻击辱骂诽谤他人,不诋毁损害国家形象利益,任何利用网络违法犯罪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